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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美丽湖州建设保驾护航
2016-07-23 15:04:03 来源: 湖州日报 作者: 昌银银

  长兴县人民法院在获批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后,率先进入实体化运行模式。“环资庭运行1个多月以来,已审查国土局、环保局等非诉行政案件24件。”环资庭庭长陈慧娟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与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公安等部门对接,加强业务交流,探索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有序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随着着力保护环境资源日益成为全社会共识,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和环境公益诉讼等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为破解环境资源案件“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深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推动各级环保责任分解。“目前市中院及各县区法院都在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环境资源审判庭打破业务壁垒,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以及环境资源案件特性,对法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环境科学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此,中院将选择精兵强将组成环资庭,着力打造专业团队,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司法能力,同时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资源案件庭审,同时通过发布环境资源司法重要新闻和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教育引导功能,扩大社会影响力。”

  除此之外,市、县(区)两级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行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实施的环境行政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以提高实际执行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众环境权益。“目前全市各县区都已经建立环境行政非诉案件的‘裁执分离’机制,我们将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环保局等部门磋商,努力推动在市级层面确立环境行政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使基层实践成果进一步得以固化。”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以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基层综合执法部门实施或多部门参与实施的环境行政非诉案件执行联动机制。 ”

编辑: 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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