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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大的项目严格审批,污染小的项目实行备案制,整体审批效率提高70%以上
全省环评审批改革在慈溪“破冰”
2016-07-27 07:17:07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冯瑄 陈晓众

  得益于取消土地性质前置条件等一系列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日前,慈溪市民毛祥显搁置半年的汽车修理厂项目,仅用了1天就完成了环评审批,过去至少需要20天。

  作为全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唯一的试点县级市,慈溪于今年5月24日起对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减少环评前置条件,对污染较大的项目仍实行严格的审批制,但公示时间缩短至一次7个工作日;对污染较小的项目实行备案(准入)制,环评不再公示,企业可自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截至7月20日,慈溪市环保审批部门共受理99个建设项目,其中实行备案(准入)制管理的项目占了一半多,达52个。整体项目审批效率提高70%以上。

  “对企业来说,就是环评审批‘少’‘简’‘快’‘省’了。”慈溪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明介绍,相比原来,建设项目环评前置条件减少,这些前置条件包括建议书、规划选址书、土地证(房产证)等。也就是说,建设项目只要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卫生防护距离等环保要求,即可办理环评手续。目前慈溪19个建设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通过环评。

  慈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还实行社会化。实行备案(准入)制管理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由企业自行委托中介检测机构进行监测。目前通过市环保局评估的社会检测机构有12家,慈溪已有15个项目实现验收监测社会化,项目环评审批时间、成本大幅缩短降低。

  市环保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并不是降低项目把关“门槛”,而是为了腾出更多精力放在执法监管和重污染敏感项目的审核把关上。

编辑: 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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