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恰逢杭州承办G20峰会,浙江正全力以赴改善环境质量。从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再到开展“全省百日环保执法”行动,浙江已从天上到地下布下了一张绿色之网,一幅“天蓝、地绿、水清”的画卷正徐徐展开。7月25日起,本网推出《以改善环境质量核心 浙江致力打造环境秩序最优省份》系列报道。
浙江在线7月27日讯(记者 陈中志)盛夏时节,浙江万绿抒情。从东海之滨到浙西山麓,从杭嘉湖平原到瓯江两岸,青山葱郁,碧水迢迢。这是2003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与浙江省人民共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生态文明成果图。
这十多年来,浙江省生态环保工作一直在不断改善。浙江作为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发源地,浙江历届省委坚持走“两山理论”的发展之路思路,已经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个浙江人民的心里。
“今年1-6月,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76.9%,同比增加7.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4.1%,同比减少4.0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2.3%,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6µg/m3,同比下降11.5%。”今天,浙江省环保厅厅长方敏在介绍浙江上半年环境整治情况时表示,今后环保厅继续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作为基本要求。
围绕“两山理论”浙江近年环境质量提升明显
改善生态环境,这是每个生活在浙江大地上人民都愿意看到的事情。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是建设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具体实践,也是对历届省委提出的建设绿色浙江、生态省、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战略目标的继承和提升。
为守护这片环境,近年来浙江在环境执法力度连续十多年保持全国领先。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实施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案件总数位居全国第一,打出了全国环境监管执法最严省份的气势。
这十多年的坚持,到今年1-6月份公布的数据:浙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76.9%,同比增加7.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4.1%,同比减少4.0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2.3%,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6µg/m3,同比下降11.5%。
这十多年的历程,浙江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全流域生态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环境准入制度、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排污许可证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创造了环保体制机制建设的浙江样板、浙江经验。
围绕“生态文明”浙江建成69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
为积极推进我省生态文明的先行先试,浙江相继作出建设绿色浙江、建设生态省、建设生态浙江、建设美丽浙江等战略决策,连续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2004—2007)、“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2011—2015),形成了以环保部门为主阵地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推进体系,构建了以美丽浙江建设为统领,“五水共治”为龙头,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治水治气治土为重点,监管执法和改革创新为保障,全面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浙江聚焦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确立“绝不把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部署开展“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2016—2020)(包括:绿色经济、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灾害防控、生态人文、制度创新等8项目标;“五水共治”、大气防治、土壤防治、绿色经济、节能减排、“三改一拆”、美丽乡村、生态屏障、灾害防控、生态人文、制度创新等11项行动),启动省部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和安吉县“两山”理论实践试点建设。
截至到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县2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691个、省级生态市5个、省级生态县(市、区)67个。
围绕“五水共治”浙江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架构
治水任重,匹夫有责。作为江南水乡,浙江更懂得治污必先治水的理念。“五水共治”以来,浙江坚持“治污先行”,强力推进“清三河”、工业和农业“两转型”、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两覆盖”。初步实现“三年解决突出问题、明显见效”。
以“清三河”和消灭劣Ⅴ类为牛鼻子,协同抓好重点流域、平原河网、重点海域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全省完成6500公里垃圾河和5100公里黑臭河整治。上半年,全省地表水省控劣Ⅴ类断面下降至9个;全省完成清淤8008万方。对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103个断面落实“一点一策”,上半年有100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5条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
抓“五水共治”,让水更清。浙江以截污纳管为根本抓手,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出水达标率分别达84.5%、88.5%、85.7%,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78%,今年年底前,钱塘江和太湖流域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今年4月,环保部在我省召开全国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推广我省治水经验。”浙江省环保厅厅长方敏介绍,以浦江水晶行业整治为突破口,推进治水与转型有机互动。浙江省还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架构,建立基层河长巡查工作细则,规范河长标牌和入河排污口标识设置,推进河长制管理信息化系统并在钱塘江流域率先投用。
围绕“治气降霾”浙江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抓雾霾治理,让天更蓝。连续三年,浙江将“雾霾治理”纳入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实施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治理、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城市扬尘和烟尘整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等“6+1”行动。
2015年,浙江PM2.5平均浓度提前实现国家“大气十条”目标。今年以来,浙江还打响“力争不把灰霾臭气带入高水平全面小康”新战役。今年4月1日起分阶段提前实施国V机动车排放标准,8月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目前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超过80万辆。淘汰燃煤小锅炉,已累计淘汰2.6万余台,完成全部任务近三分之二。
在工业废气治理方面,浙江上半年完成8台452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省超低排放煤电机组累计已达2829万千瓦。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涂装、印刷等12个行业1423家重点企业建成治理设施,石化和连续生产化工企业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
另外,浙江修订《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于7月1日实施。完成了7个大类、27个子类和10个因子的大气源清单位调查,建立了全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和大气重污染应急体系。
围绕“执法到位”浙江着力打造环境监管最严省份
在环境监管方面,浙江坚持“环境治理永远在路上,严格执法一刻也不能放松”,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成为全国环境监管执法最严的省份之一。
今年以来,浙江对标高水平全面小康,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推动监管执法再加码,全力提升监管到位率、执法到位率、整改到位率。
浙江环境污染以刑事移送公安的力度,连续四年位列全国首位。特别是今年4月25日推出“全省环保百日执法行动”以来,截至到7月24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554件,移送公安案件401件,同比分别增长167%和55%,并连续曝光13批137个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对4个市、县实施挂牌督办,对3个县(市、区)实施行政约谈,对2个县(区)实施区域限批。
在督促整改落实上,建立环境监管执法后督察、媒体曝光环境问题调查处置机制,确保整治到位不反弹。在打造社会监督体系上,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保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环境舆情监控、快速调查处理和回应机制。上半年全省环境信访投诉总量同比下降6.8%,初现高位回落态势。
躬践于行,这十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和浙江人民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线,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换来了天蓝、地绿、水清的“两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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