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7月29日讯 今年以来,丽水市按照“清理一批、纠正一批、查处一批、拆除一批、曝光一批”的原则,全面开展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清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丽水市将临时用地专项清理整治作为今年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亮剑行动”临时用地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区)违规审批临时用地、少批多占、擅自改变临时用地用途、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组织开展了临时用地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并建立临时用地台账,确保临时用地清理整治底数清、情况明。
丽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范海涛表示,截至5月底,丽水共排查出历年审批临时用地249宗,涉及土地面积3161.6亩,其中耕地面积1145.6亩。经核查,目前有164宗临时用地已到期,其中拆除复耕11宗,农转用13宗,已办理延期使用手续1宗;涉及违法行为的139宗,土地面积1776亩(耕地面积437亩)。
对自查自纠不到位和违法用地情节严重的案件,敢于“亮剑”动真格,依法依规严查处。今年5月上旬,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市区重点项目政策处理大会战,会同执法、街道办事处、公安等单位,对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重大典型的临时用地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集中拆除。
莲都区青林村村委于2002年12月23日经依法审批使用临时土地1公顷,使用期限两年,到期后未依法拆除复耕,而是被村里租给了个人用于仓储,经查,该地块总占地面积9839.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6007平方米,均为单层简易结构,是丽水市列入需要整治的临时用地中面积最大的一处。今年5月5日,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联合莲都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该宗到期未归还复耕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目前,违法建筑已全部拆平,拆后清理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另外,位于丽水市行政中心北侧的枫树岗地块,因为5户违法用地未被拆除,导致124亩土地长达14年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在这次“亮剑行动”中,已全部拆除完毕。
对这些长达10多年的土地“老大难”顽疾的有效整治,达到了“拆除一处,威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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