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曝光台 正文
金华市反欺诈中心发布预警
谨防冒充公检法人员进行诈骗
2016-08-09 09:28:01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张黎明

  昨天下午,市反欺诈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7月以来金华市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金华市打击通讯网络诈骗卓有成效,截至目前已抓获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640余名,止损1600余万元。7月22日,金华公安挂牌“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研判中心”,成为全国7个“研判中心”之一,也是唯一的地级市“研判中心”。不过,7月以来,尽管市反欺诈中心通过技术手段成功阻截了一批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但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件仍时有发生,给群众造成了较大损失。

  典型案例

  8月3日上午,金华市下辖某市一女子小红(化名)接到自称河南洛阳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称其被人冒用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现该银行卡涉嫌一起非法集资案,需要小红配合调查。对方要求小红不能将此事告知任何人,并让小红前往银行办理有存款银行卡的U盾。办好U盾后,小红又按照对方要求,单独到宾馆开了一间电脑房,按照对方的指示,将U盾插入电脑,进入银行网银的英文界面进行操作。直至晚上11时许,小红在丈夫的提醒下,查询了银行卡余额才发现被骗,但是此时,小红银行卡内的上百万元存款已经被转走。

  民警分析,诈骗团伙多使用境外网络号码,基本以+85、+87、+89为开头,即使是用境内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也多数利用网络改号软件进行改号或捆绑。有时诈骗分子故意要求受害人在较短时间内必须赶到公安局接受调查,利用其不能及时赶到为由,立即接通假冒的办案人员进行通话,从而达到向其实施诈骗的目的。

  有些案件中,诈骗分子会连续多天联系受害人,一步步地取得受害人信任。诈骗分子会与受害人保持长时间通话,并以事关重大、必须保密、会牵连家人朋友等事由,要求受害人立刻与家人朋友隔离,不得与他人联系,单独到宾馆酒店等地,以便使受害人与外界断绝联系。

  诈骗分子在持续与受害人通话中,不断对受害人进行“洗脑”,逐渐攻破受害人心理防线,有时要求受害人登录某一假冒的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使受害人看到自己的“通缉令”,从而使其深信不疑。

  面对心理崩溃的受害人,诈骗分子开始以可以帮助其证明清白为借口,唆使受害人将自己所有的资金转入诈骗分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配合调查。要示受害人按诈骗分子的指示,到银行ATM机登录英文界面,或登录某网站进行登记、转账等操作,达到骗取钱款的目的。最后,以案件特殊为由,要求受害人汇款后立即删除通讯记录、网站浏览记录、银行汇款凭证等。

  防范提醒

  真正的“通缉令”是不会以短信、微信等形式发送。所以,以下情况均为诈骗:

  1.凡是带“+87、+88、+89”的号码,带“0579、110、021”等数字的号码,自称某地公安局让你协助调查的;2.凡是让你自己打114核实电话号码的;3.凡是要求隔离家人朋友的;4.凡是要求登录某陌生网站的;5.凡是给你看通缉令的;6.凡是要求在ATM机上进行英文界面操作的;7.凡是要求将汇款凭证、流水单号销毁的。

  遇到声称涉嫌洗钱犯罪、包裹有问题、身份证被冒用、银行卡涉案等电话时,要与家人、朋友多咨询,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拨打110,以便辨别事情的真伪。不要盲目相信对方。

  不要轻易转账。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银行账户、钱款的任何事情,包括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不要登录陌生网站,不在陌生网站上录入自己相关的信息。不要登录ATM机的英文界面,涉及钱款的问题请多想个为什么。

编辑: 陈秋杰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 【专题】中央环保督察即时报

  • 武义稻田现巨型龙舟

  • 1
  • 2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