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600多个大中城市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围,垃圾成为城市管理者头疼的问题。垃圾分类得到我国政府部门和各地的高度重视,但总体而言,我国推进20多年的城市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不尽如人意。垃圾分类这条路,我们还要走多久?
垃圾是一个全局性问题。换言之,我国几乎没有一个城市不存在垃圾处理难题,几乎没有一个城市的城乡接合部看不到垃圾堆。
宏观上看,我国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在1.6亿吨以上,且呈快速增长之势。统计表明,全国垃圾积累量超过70亿吨,占土地100万亩;加上2000多个县城、2万多个中心城镇,全国每年的垃圾产生量接近4亿吨;农村的垃圾问题也日益凸显。
有专家指出,在我国600多个大中城市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围,垃圾成为城市管理者头疼的问题。也就是说,垃圾是个全局性问题。
但同时,垃圾也是一个局部性问题。换句话说,不能指望其他城市来解决自己城市的垃圾问题,只能自己城市解决自身的垃圾问题。迄今,无论城市的发展水平如何,还没有一个城市把垃圾运到很远的地方去处理,只能较近处理,或填埋、或焚烧;今年发生的上海垃圾偷运到苏州倾倒的情形,属于违法的非理性行为,也是我国“违法成本低”的结果。
垃圾分类,得到我国政府部门和各地的高度重视。例如,商务部启动了三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国家发改委启动了五批国家城市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和“城市矿产”试点;一些龙头企业也以需求为导向,形成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垃圾处理则是住建部一直推进的工作;各城市的环卫体系运行正常,城市垃圾清运和处理也能得到市财政资金补助。但总体而言,我国推进20多年的城市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不尽如人意。
解决城市垃圾问题,需要从实际出发,需要在调查研究中提出解决方案,否则,政府文件落实结果有时会难以显现,我国推进这么长时间的垃圾分类,结果还是混装运输到垃圾填埋场,可见这项工作的推进难度。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垃圾回收、分类和再生利用行业出现一些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回收人员在减少。再生资源回收人员减少的原因,大致有三。其一,在当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废品不值钱,钱不好挣也就没人愿意干了。调研中了解到,现今的废钢铁就几毛钱一公斤,行情好时能卖到一块多钱;而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回收人员则明显减少。其二,第一代进城农民工随着年龄的增大,不想干了;很多小区出现了回收人员好长时间不去回收点的情形。其三,信息化的挤出作用。“互联网+”废品回收,成为一些站在风口的企业的不二选择,势必对原有回收人员产生挤出效应,尽管“互联网+”废品回收尚未找到好的盈利模式。
二是在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废品回收成为各地驱赶的“瘟神”。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生产量不断增长,以废塑料为代表的废品回收人员和小微企业,却成为一些地方或城市驱赶的对象。媒体上最早报道驱赶废塑料集散地的是广东。据报道,影响15万人就业、减少当地财政收入8亿元。今年,江苏宿迁也驱赶了被媒体成为“毒瘤”的废塑料集散市场。再生资源产业,因“其貌不扬”成了一些城市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事实上,再生资源产业对于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不可或缺。
三是一些城市或城区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堆放垃圾。有关研究表明,我国近1/4的城市找不到合适场所堆放垃圾。一些垃圾处理企业只好不断创新思路,将原来的垃圾填埋场重新处理或修复,并分选其中的废塑料。如果要建垃圾焚烧厂,可能出现群体性事件。因担心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影响健康,“邻避运动”(Notinmybackyarder)在各地时有发生。部分城市居民通过不同途径联络、集中出去“散步”或“示威”;如果说我国30多年经济快速发展中积累的环境滞后效应逐步显现的话,垃圾处理成为城市环境危机爆发的“导火索”。
四是对垃圾处理产业的定位不清。一些地方对垃圾处理的认识模糊、定位不清,持“先放放再说”的态度,不是简单应付、临时处理,就是采取“以邻为壑”的办法,赶走废旧物资的集散地。还是以废塑料为例,由废塑料带来的白色污染是世界性难题,如不加以利用会浪费资源,填埋会占用大量的土地,埋在地下极其难以分解。于是,如果到一些垃圾填埋场参观会发现一个奇观:打包、码放整齐的垃圾塑料堆满四周,而废塑料的利用技术却难以得到推广利用,原因在于利益机制没有解决好。
面对生活垃圾快速增长、回收分类人员却在持续减少,垃圾无处堆放、却不能焚烧减量化,垃圾处理是公益性事业、却不能享受普惠政策等矛盾。今年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有效减少垃圾清运量和最终处理量,减轻末端处理压力;有效回收利用垃圾中的重要资源,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同时,培养全社会资源环境意识,不断提升中华民族整体文明素质。应该说,文件的内容全面,目标具体,责任明确,尽管不少单位或社团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发文单位也会修改完善的。
文件要重点强调强制分类的制度设计还是方案设计,有些令人费解,毕竟中文很少用“制度方案”这样的搭配;如果创新一个新词搭配,需要给出定义以免产生歧义。从落实层面看,虽然有些条款还要进一步准确。但更主要的是,文件需清晰说明想要解决的问题,是解决垃圾中有用废品的回收利用,还是城市垃圾的总体解决方案?是通过制度设计来解决强制分类问题,还是给出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方案?
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主线和重点就会不同。强制分类是文件的重点,内容全面,面面俱到,但各地落地需要清晰。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一切社会行为均是制度安排的结果。换句话说,有了好的制度设计,市场会很快形成好的分类方案,而不要政府规定。毕竟中国这么大,各个城市的垃圾处理情况不尽相同。而且,任何一个经济人均有机会主义的取向,即在制度安排下取巧,选择自己的最大利益而为,这是奥地利学派的研究成果。
以什么标准来分类垃圾和可以再生利用的资源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用某种东西产生的价值低于全部的成本时是垃圾,高于全成本时是资源。举例说,任何一家的“破烂”能卖钱的是资源,送给“收破烂”的、人家都不要的是垃圾。换种说法,“收破烂”的人要的东西是再生资源,不要的东西是垃圾,有时收、有时不收的是垃圾与再生资源的分界线。这种分界线是随行就市的,是市场价格波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制分类要从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做起。从全球看,一些东西在发达国家是固体废弃物,而在发展中国家是再生资源。除了劳动力成本之外,环境是一个重要因素。发达国家之所以倡导废物“全球大循环”,实际上是想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环境容量等资源。
如果以强制分类为主线,尚需解决“班子”和“银子”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垃圾围城的困境。严格地说,分类只是解决垃圾围城困境的起步,是从源头解决垃圾问题的举措,而不是总体方案。从我国现实出发,如何配置政府不同部门支持建立或原有的回收队伍、如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最大作用、如何集中财政资金并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垃圾处理领域等问题,文件应有清晰的路线图。只有这样,我国垃圾围城的问题才能得到真正解决。
垃圾是全局性问题,国家要有顶层设计。垃圾是局部性问题,各个城市应有自己的解决方案。分类是源头解决垃圾问题的措施之一,回归大地是垃圾的最终出路。只要我们尊重经济规律、尊重自然规律,城市垃圾问题会得到最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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