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各镇(街道)相继开展了农户和企业垃圾分类调研工作以及可堆肥垃圾堆肥试验,研究符合当地实情的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模式,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海盐县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在听取各镇(街道)的前期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后,会议就下一阶段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今年5月,海盐县启动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确定了19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经过认真筹备,8月3日,海盐县在通元镇正式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雪水港村和丰义村112户农户率先实施。根据安排,8月底前全县将有6个试点村投入试运行。
根据调研发现,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存在两个难点,一个是前端垃圾分类投放,另一个是后端垃圾分类处置,而解决这两大难点的关键在于转变农民居民思想观念。为此,海盐县设立了通俗易懂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通过召开村民代表、村民组长会议和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让村民充分了解并接受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农户的知晓率、参与率如何?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如何?针对这些问题,海盐县将组织人员对已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行政村进行走访调查摸底。各镇(街道)将加强对保洁员的培训,确保做好垃圾的二次分拣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已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行政村将组织人员定期对农户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对分类不合格的农户进行劝导。
目前,海盐县确定的农村垃圾分类处置主要分为三种方式:就地堆肥、阳光堆肥和机械堆肥。通元镇雪水港村和丰义村暂时都采用就地堆肥发酵技术,另外4个行政村也将参照刚出台的《海盐县生活垃圾分类有机废弃物堆肥操作方法》,采用就地堆肥模式,于8月中旬施行。等就地堆肥正式开展运作后,海盐县将组织专家跟踪指导,对产生的肥料进行化验,确保使用安全。采用阳光堆肥和机械堆肥的行政村,将加快采购与建设进程,确保今年10月底前设施安装调试到位。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表示:“作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牵头单位,我们将继续加强与镇(街道)、相关部门联系,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垃圾分类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指导好农村‘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与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机结合,推进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置工作的有序开展。”
下一阶段,海盐县将根据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县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在今年完成19个行政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计划明年在20个行政村完成推广工作,同时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上进行破题,选择几个居民小区实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从而全面推进全县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真正实现减量化、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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