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湖州市将在“十三五”期间实施“3256”耕地保护工程,到2020年底,力争新垦造耕地3万亩,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万亩(含矿地复垦),通过提升耕地质量再建高标准基本农田56万亩。
为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数量不减少,我市将充分挖掘垦造耕地后备资源,“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新增耕地3万亩,其中垦造水田不少于25%。为适应“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在具备水源、地形条件允许的区域,积极推进“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建设,计划到2020年完成“旱地改水田”面积1万亩。
今后五年,湖州市将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矿山废弃地土地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等途径复垦新增耕地2万亩,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提升耕地质量、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的有效举措。接下来的五年,湖州市将加强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耕地质量提升工作,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的要求,再建设56万亩旱涝保收、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真正做到“藏粮于地”。
为确保“3256”耕地保护工程扎实推进,湖州市将“3256”耕地保护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年进行考评。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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