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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浙江绿色金融专委会的目标与职能
2016-09-01 12:00:18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2016年4月,在浙江省政府协调、省金融促进联合会及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地积极推动下,浙江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正式成立,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担任首任轮值主任委员。

  专委会成立将进一步整合全省各类金融资源,推动跨界协同合作,积极推广绿色金融理念,深入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大力推进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加速推动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将充分发挥浙江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首任轮值主任委员的组织协调和带头示范作用,加强与各方沟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加强绿色发展理念宣介,主动做好政策研究解读,为地方政府支持绿色产业和金融发展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探索完善绿色全流程信贷管理机制,在经营活动中引入绿色理念,进一步完善绿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同业金融机构带好头、做好表率,积极推动构建全省绿色金融发展评价体系,促进浙江绿色金融不断向前发展。

  主要工作职能:

  (一)宣传交流。开展活动,加强交流,跟踪行业和市场动态。宣传绿色金融理念,推广绿色金融机构和产品,促进绿色金融理念深入人心,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政策研究。实时掌握并研究解读相关绿色产业及金融发展政策,争取政策支持,为政府支持绿色产业和金融发展出台相关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做好联系协调省内金融机构、企业和政策制定部门的桥梁纽带,推动我省绿色金融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落地生根。

  (三)业务合作。构建交流平台和渠道,逐步完善的合作机制,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合作,明确合作方向和重点领域,促进金融机构间跨界合作,共享业界最佳实践。

  (四)金融创新。举办研讨分享会,讨论我省绿色金融发展的难点和问题,探讨解决方案,复制推广的绿色金融产品、模式、服务的创新成果,促进绿色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五)行业自律。制订本省绿色金融发展行业自律标准,引导成员单位重视发展环境和社会责任,推动绿色金融有序发展。构建我省金融机构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评价体系,定期予以公布。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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