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海盐县某铸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制蜡生产车间的冷却废水经过收集后,通过二格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了厂界南侧的农田中,且该企业已开工生产的铸造项目尚未通过环评审批。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的铸造项目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属于“未经环保审批筹建铸造项目,并投入生产”,遂责令该企业建设项目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5万元。
据了解,县环保局一直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在今年的生态环保“找准短板补齐短板”专项执法、百日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一绿二清三整四提升”集中整治攻坚大会战中,环保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暗访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错时执法相结合、执法检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形成“白加黑”、“5+2”全天候环保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的环境污染违法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行为,坚持公正执法,县环保局制定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制度,对全县294家县控以上重点排污监控企业开展随机抽查,执法过程则由市民检查团代表全程监督。
“双随机执法机制下,执法人员每季度至少对25%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抽查,保证每年对辖区内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巡查一遍,确保全覆盖、零遗漏。”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适度提高抽查比例,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的环境监察人员会及时将抽查结果填报到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做到检查留痕,接受执法稽查。”
为助力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天蓝、地绿、水净、气爽的江南水乡典范,海盐环保执法一直在路上。截至8月底,县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810人次,检查企业3500厂次,立案153件(其中建设项目案件58件,涉水案件70件,涉气案件12件,固废案件13件),建议罚款696.7965万元。实施按日计罚9件,已作出行政处罚6件,罚款21.69万元;查封扣押19件;限产停产2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5件(公安受理4件);涉刑案件移交公安6件(公安受理3件),刑拘3人,线索移交1件,刑拘3人;作出处罚案件131件,罚款485.93万元。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