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桐乡市环保局了解到,桐乡在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方面又有了新动作:《桐乡市“十三五”期间四项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费缴纳工作方案》已出台并实施,标志着桐乡新一轮排污权使用费征收工作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在新标准、新要求下全面展开,成为桐乡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践行。
总量比“十二五”期间大大压缩
“从2007年开始,桐乡对企业实施有偿排污,并开始限制企业的排污量。”市环保局总量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桐乡从2007年开始对具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开展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交易工作,桐乡企业需要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指标进行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并在购买的排污权指标范围内实施排污行为,在“十二五”期间,桐乡市每年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指标排放总量分别在3500吨和7300吨左右。
如今,随着节能减排的理念深入人心和新政策的发布实施,从今年开始,桐乡排污权指标交易标全面扩至四项,排污企业不仅需要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指标进行排污权的有偿使用,还新增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排污权指标交易标范围扩大,通过价格手段进一步倒逼企业减排降耗,体现了桐乡环保管理的逐步提升。”工作人员介绍,“十三五”期间,桐乡不仅扩大了排污权指标交易标范围,还进一步压缩了排污总量,据初步统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指标排放总量分别比上一轮下降35%和15%以上,进一步保障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重污染行业实行差别化价格
记者了解到,桐乡市“十三五”期间四项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费缴纳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大多实施政府基准价,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000元/吨·年;氨氮4000元/吨·年;二氧化硫1000元/吨·年;氮氧化物1000元/吨·年。
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是这个价格,印染、制革、化工3大重污染行业的企业需要实行差别化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每年根据实施有偿使用时最新公布的全市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A类企业按排污权有偿使用基准价购买,B类企业按排污权有偿使用基准价的1.2倍购买,C类企业按排污权有偿使用基准价的1.5倍购买,D类企业按排污权有偿使用基准价的2倍购买。
据工作人员介绍,这样做可以进一步树立起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企业绿色发展,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项目的发展,从而推动产业结构及布局调整,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允许困难企业分期付款
据介绍,除了印染、制革、化工行业企业需每年一次性缴纳有偿使用费外,其他行业企业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有偿使用费都是5年一次性缴纳的,别看单价不贵,但总价可不小,因此,新政策允许除印染、制革、化工行业企业外,其他行业企业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有偿使用费总额在30万元(含)以上、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可在申购前向排污权交易机构申请分期付款。
具体分期付款的方式为:首付金额不低于总金额的40%,余额部分可按合同约定延期缴纳,但最长期限不超过本次合同有偿使用期限的50%。“允许分期体现了桐乡环保在严格管理的同时,采取人性化工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人员表示,排污单位分期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不影响排污权指标核定周期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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