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记者从市“五水共治”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巩固“五水共治”河长责任制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在常态化治河中的作用,切实落实河长“管、治、保”责任,根据市委书记日前巡视椒江水系时的指示精神,日前,台州市“五水共治”办公室和台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河长集中巡河月活动。
据了解,这次开展河长集中巡河月活动工作内容的重点是集中巡河、集中排查、集中整治。为确保活动的实效,要求县级以上河长带头履行河长职责,联系责任部门要对河道进行全面巡查,掌握河道总体情况,将河道基本情况、水质情况、主要问题、治水重点工程项目、对策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河长。县级以上河长要以问题为导向,在活动月期间开展一次巡河活动,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巡查内容包括:排查河道水质变化情况及原因,治水重点项目是否按要求推进,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区块是否整治到位,重点水质监测点位或保障点位水质保障情况,支流河长和分河长履职是否到位,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
镇级及以下河长要按频次开展日常巡河,做好巡河日记。重点查看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是否存在涉水违章或违法的建(构)筑物,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是否规范等。
集中排查主要是排查排污(水)口和污染源。要求在本月底前完成集中排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垃圾固废与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年底前完成其它污染源整治工作。需要建设污水管网等工程的在2017年前完成。对构成违法排污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据悉,通过巡河月活动,实现使各级河长全面掌握河道情况,全面摸清影响河道水质的排污(水)口和污染源头,督查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推进整治力度,全面落实河长责任制,进一步营造河长履行治水责任的浓厚氛围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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