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浙江省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编制的《温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温州市政府同意,正式发布实施。以5年规划的形式,在地级市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在浙江省尚属首次。
根据《规划》,温州市将在未来5年内新建7个海洋公园、6个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完善9个海洋牧场,生态化修复60公里海岸线,整治修复18处天然沙滩。
《规划》明确,未来5年间,温州市将通过开展环境整治与污染控制、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海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蓝色温州湾海洋生态建设以及重塑美丽乐清湾6方面主要工作,基本建成“美丽健康温州海洋”,形成“金色海岸、蓝色家园、风情海岛”的新格局。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温州市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考核指标,包括设置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3类16项指标。环境质量指标包括水质达标率、沉积物质量达标率、海洋生物质量达标率,到规划期末均较2015年有所提升。污染控制指标中主要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率实现100%达标排放。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指标包括大陆自然岸线、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生态红线占比均按温州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要求执行,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970平方公里。“十三五”期间,温州市各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管控目标将作为海洋工程环境审批和各海洋功能区环境管控的重要依据。
与其他相关规划紧密衔接,是《规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据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保处处长吴群力介绍,落实已有规划和方案,整合、扩充相关内容,使之更加系统化,是《规划》的成果之一。如《温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年~2020年)》,对一级类海洋功能区进行了二级类细分。《规划》在对基准年水和沉积物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时,均依据《温州市海洋功能区划》的环境保护要求作为评价标准。在《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了温州“负山面水半环行”的城市形态,其中涉及5个海洋自然保护区,以及滨海生态防护带建设,也在《规划》中落实并扩充,保护区数量增加。
据悉,近年来温州沿海地区经济迅速发展,港口及滨海工业日益增长,提升了温州沿海对外开放的整体水平。与此同时,海洋资源利用、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成为制约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的瓶颈。2015年洞头撤县设区,将温州市区向东延伸50公里,标志着该市由“瓯江时代”迈入“东海时代”,也意味着温州进入了“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发展壮大海洋经济”的关键时期。《规划》的实施,将为温州走以生态文明为前提的海洋强市道路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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