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代市长唐一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是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人民群众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愿望更加迫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要求,我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编制了《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我市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有: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增强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和责任落实,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会议强调,出台《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五水共治”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一步,要制定出台具体、深入、管用的分行动计划,把“五水共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固化下来,使之长效化、常态化。要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重、城乡统筹、陆海联动,实施全过程监管、全体系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严格执法监管;坚持齐抓共管,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治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美丽宁波、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