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盐县环保局开展了一场案件交流会。县环境监察大队澉浦中队监察员许华用自己办理的某公司废水超标案件作为案例,强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现场检查,细致到位,收集证据要全面、详细,并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笔录要面面俱到,必须采集水样,用数据说话。他说:“适用于水污染案件的法条有很多,执法人员必须对各种法条烂熟于心,这样才能找到最合适、最匹配、最准确的法条,在使用自由裁量时也要做到合理。”
为推进我县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海盐县大力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案件交流会就在此次大练兵活动之列。此次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动员全大队环境执法人员,于今年9月至11月,结合日常或者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
据介绍,活动采取集体练兵和各自日常练兵相结合的方式,各环境监察中队可以在日常工作中自行组织及监察员个人自学,大队则统一安排练兵活动。
内修于心,强化环保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为了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环境执法基本要领,我们加强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及环保产业政策、行业污染排放标准等的深入学习和剖析。”县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还发动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现场执法检查基本程序、内容和要领,重点掌握污染行业(造纸、印染、电镀、制革、水泥、热电、化工、涉重行业、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规律等方面知识。”
注重学习,更注重实践。大练兵活动要求现场执法时除了能够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发现企业的一般性环境违法行为外,还要能够按照现场执法勘察的规程和行业工艺特点,掌握企业违法排污规律,发现企业比较隐蔽的违法排污行为,及时锁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证据。同时,执法人员还要按照规定格式和技术要求,根据现场检查和勘验情况,制作完整规范的执法文书。此外,对公安环保执法联动机制也要全面熟悉,以便掌握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和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材料等要求。
为了执法高效以及保持监管的延续性,执法人员还应熟练应用移动执法和电子处罚平台系统。大练兵要求现场检查必须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及时准确录入和调取执法信息,做到雁过留痕;同时要熟悉浙江省行政执法电子处罚平台办公流程,熟练操作系统。
“此次行动一方面是为了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全体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为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从而树立起整个环境执法队伍的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