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省第二个获此殊荣县(市)
宁海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2016-11-06 07:37:49来源:宁波日报作者:孙吉晶 蒋攀 林丹晨
宁海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日前通过水利部专家评审,被授予“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称号,成为继安吉之后全省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县(市)。
水利部水保司司长刘震日前率专家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宁海汶溪、洋溪等流域的治理情况,听取了宁海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工作的汇报。专家组认为,宁海县水土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据了解,宁海以“生态立县”为宗旨,高举生态文明大旗,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水保、水利、林业、环保、农业、国土等六大工程措施,加快构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生态人居等五大生态体系。至今,已投资12亿元依靠生态修复和技术创新,治理水土流失34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75.5%,土壤侵蚀量减少53.8%;绿化造林4.55万亩,森林抚育1.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3%。
编辑:仲瑶卿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