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永康市建设局了解到,永康市已出台《永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切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一次建成、长久使用、持续发挥作用,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同时出台的《永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决定对各镇(街、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量化为得分数,将作为每年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办法》明确指出,将永康市市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镇区范围内的村内部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纳入使用范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坚持“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的原则,要建立起以市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区)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运维单位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智能化为导向,鼓励实行市场化运作。
《办法》还明确,农户新建房屋需设置污水管网。其中,各镇(街、区)要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验收、移交、运维等工作。行政村要落实一名运维协管员,负责日常巡查,加强设施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参与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监督考核,配合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检测、维护等工作。农户要做好化粪池和接户管的维护、维修,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管网、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等。此外,新建房屋时,农户要设置污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自觉配合将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接入污水主管网。
共同参与 维护家园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