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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已巡查大小河道503条次1605公里
海宁注重“四个结合”开展河道水域保护
2016-11-26 08:40:58来源:嘉兴日报作者:俞佩忠 沈周华

  今年8月中旬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嘉兴市水利局深化涉水“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市”创建和强化河道水域执法巡查的部署要求,海宁市水利局通过“四个结合”,强力推进保护河道水域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各类侵占和影响河道水域的不法行为,改善河浜面貌、规范水事秩序,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海宁市累计组织水上、陆路执法巡查109次,出动人员403人次,巡查大小河道503条次1605公里,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十多次,共制止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6起,发督办单11份,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同时,今年初以来,共拆除涉水违建物34处5.06万平方米,战果显著。

  海宁是如何实现这一成果的?“概括起来是通过结合水域动态监测成果复核、‘基本无违建市’创建、各类联合执法巡查以及河道地表水取水户巡查等4个方面的工作,细化环节,认真落实,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海宁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结合海宁市2014年至2015年水域动态监测成果复核工作,严肃处理未批先占用水域不法行为。海宁市通过召开镇、街道及相关平台专题会议以及现场调查和联络对接核实等方式,对省厅下达的82处水域变化情况进行了复核,对15处未批先建的行为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到目前为止,未批先建15处12个项目中,已办结涉水行政许可手续5个,另外7个正在办理。

  结合“基本无违建市”创建,深入推进涉水“三改一拆”工作。在全面排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海宁市借力借势,今年已拆除涉水违建34处5.06万平方米,2013年至2016年间累计拆除涉水违建44.03万平方米,占嘉兴市涉水拆违面积的50%以上,有效助推了海宁今年成功创建省级“基本无违建市”。

  结合各类联合执法巡查,加大部门联动执法查处力度。海宁市充分利用“基本无违建市”创建督查、水源地专项巡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等机会,会同该市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巡查、联合执法和实地督促整改,并把小河小浜畅通指标列入今年该市“五星级美丽乡村”创建的考核内容。累计先后联合立案查处涉河违法行为4起,处以行政罚款7万余元,纠正和责令限期改正涉河违法行为17起。

  结合河道地表水取水户巡查,严厉查处不规范取水行为。针对取用河道地表水用水户127户的实时监控设施的巡查,海宁市相关部门发现有14家存在安装设施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或偷用零星少量地表水等情况,最终由市水政监察大队上门调查处理,采取了限期整改、书面承诺等多种处置方式,逐一予以落实,同时对一起企业偷用水违法行为拟立案查处。

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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