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余泽晶 郏恬甜 余丽) 作为海岛城市,舟山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向来十分有限。
今年,舟山下发了《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自2016年起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近年来,舟山市坚持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改革创新,加大耕地垦造工作力度,牢牢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以有限的资源支撑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织好耕地保护制度“防护网”
坚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重心在基层、在农村。舟山市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和“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出台了《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结合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工作,把耕地保护列入村规民约,将补偿资金与耕地保护绩效相挂钩,充分调动和落实村集体、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责任。
舟山将承担耕地保护任务和责任的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列为补偿对象,实施一般耕地每年每亩补偿30元、永久基本农田每年每亩补偿40元、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每年每亩补偿50元的标准。
除了对耕地保护实行以奖代补外,舟山市还对有效改善抛荒问题的种粮大户、村级各类组织和实行耕地休养生息等保护措施的有关单位,实行重点奖励,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同时,还将与美丽海岛生态建设、村级民主管理建设紧密结合,将耕地保护补偿作为新区生态文明和村级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为了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意识,目前,舟山市已全面完成市中心城区和4个县(区)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质量检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25.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7.36万亩。
进入占补数质并重“新常态”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为了全力以赴打赢耕地占补平衡的硬仗,舟山市高度重视,将垦造耕地、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以“数质并重”的原则,抓好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
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面积,主要来源于土地开发。因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已全部用完,耕地后备资源十分稀缺,舟山市“十三五”期间将大力推进以滩涂围垦、盐田复垦为主的集中造地工程。
今年,舟山市已经启动岱山岱西火箭盐场区域集中垦造耕地(水田)项目,利用现有低产盐田打造高标准现代农业观光园区,预计将新增耕地5700亩,其中水田不少于2500亩。
另外,舟山市还将启动海域围垦项目2个,分别为金塘镇大鹏岛北部海域围垦项目和岑港街道册子大沙湾海域围垦项目,计划新增耕地4470亩,其中水田2670亩,项目已完成了前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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