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12月15日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并要求各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这次重污染天气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做好应急应对?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
不利气象条件加重空气污染程度
12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发生了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地区人口多、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集中、进入冬季后整个区域的燃煤采暖污染物排放大幅增加,是12月出现大范围区域性重污染的根本原因。
针对12月16日~21日的大范围污染天气,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说,本次重污染过程的原因主要是不利气象条件、本地排放和区域性传输叠加影响。本次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自发介绍说,2015年发生了自1998年以来最强的厄尔尼诺气候事件,导致明显的气候异常,也造成了2015年四季度我国北方地区温度明显偏高,空气污染扩散条件不利,空气污染状况加重,重污染过程频发。2016年厄尔尼诺切换为拉尼娜状况,但仍延续了气候异常状况的影响。2016年进入秋冬季以来,我国北方地区温度明显偏高,冷空气活动明显偏弱。以京津冀地区为例,四季度平均多个气象要素均表现为自2000年以来明显偏差的情况,如地面平均气压为十多年最低,湿度明显偏高,地面风速明显偏小,与逆温状况联系紧密的大气中层温度也达到十多年来最高水平,反映出大气逆温状况明显较重,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在谈到此轮重污染天气时,王自发分析说:“进入12月以来温度偏高的现象尤为明显。冷空气活动强度弱,频率低,大气污染扩散能力的降低,已导致12月以来我国北方地区发生多次重污染过程。且根据资料的跟踪分析,预计本月中旬后期到下旬初,我国北方地区又将发生一次大范围天气回暖过程,本次过程温度回升幅度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
柏仇勇介绍说,12月16日起,近地面风向系统性转为西南,扩散条件转差,河北中南部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预计新一轮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开始。12月17日~21日,区域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可能出现区域性传输,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部分以重度污染为主,其中12月18日~19日影响程度最重。12月21日夜间至22日白天,区域重污染形势有望得到缓解。
区域联防联控势在必行
2013年以来的监测数据分析表明,秋冬季重污染期间,京津冀中南部区域多个城市经常同时出现重污染,单个城市采取应对措施难以达到治污控霾的效果,区域联防联控势在必行。应对本轮雾霾,将是对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的又一次考验。
“单个城市采取应对措施难以达到治污控霾的效果,区域联防联控势在必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柴发合说,解决雾霾输送与叠加影响,关键是要科学划定采取应急措施的城市和区域。
12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发生了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12月2日~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60个城市统一启动预警响应,首次实现了区域高级别、大范围预警应急联动,显示了区域联防联控的效果。
柴发合介绍,12月1日~4日和12月9日~12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多数城市实际污染情况低于发布预警级别,污染过程的持续时间、发生严重污染级别的城市数量均有明显下降,说明提前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轻了重污染天气影响,将污染级别降低了一个等级,污染持续时间也有所减少。
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告诉记者,模拟结果显示,通过采取应急减排措施,12月1日~4日,京津冀区域各城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在10%~30%左右;各地细颗粒物浓度下降比例在15%左右,PM2.5日均浓度普遍下降20微克/立方米左右,尤其是12月2日~3日,北京、保定、廊坊等地PM2.5日均浓度下降近50微克/立方米左右。
柴发合说,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波及范围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类似于2014年2月华北地区持续7日的重污染天气。如果不采取区域联防联控,很难把这种大面积、高强度的污染通过应急措施“拿下来”。
刘炳江表示,为督促做好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环境保护部已派出13个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燃煤锅炉、茶浴炉等燃煤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每次派人下去督查都能发现有人顶风作案。”刘炳江说,这次督查如果再发现企业顶风作案、政府不作为的情况,将对企业顶格处罚;对政府不作为,存在“等风来”、“为他人打工”情况的,将作为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该处罚处罚,该问责问责,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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