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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源头管控 对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说“不”
经开区全面启动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2017-01-04 07:09:32来源:嘉兴日报作者:徐梦倩 肖 青

  鸡年除夕夜,不少市民将度过平静、清洁的一晚。昨天,记者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获悉,2017年1月1日起,开发区各街道及物流园已经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工作也已进入常态管控阶段。

  “烟花遇冷”破旧习

  “燃放烟花爆竹虽是传统习俗,但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空气污染、强烈噪声令很多人深恶痛绝。”开发区安监局危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数据显示,近5年来,仅春节期间,平均每年因烟花爆竹死亡超过200人,30000多人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而入院治疗,其中80%是眼部受伤,近一半会造成视力的永久性损伤。

  为确保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落到实处,开发区安监、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出动,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2016年12月8日,开发区开展了首轮烟花爆竹“双禁”工作专项督查,主要对辖区各街道和物流园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方案的制定、建立组织机构、承诺书签订和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督察小组采取查看台账资料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形式,以暗访形式开展检查。

  “开发区内拥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只有家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一家。我们已收回了家乐烟花的许可证,自此,开发区内无烟花爆竹销售点。”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凡市民在开发区内购买到烟花爆竹,均属于无证经营,而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不仅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在同等高温、摩擦、振动等情况下,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另外,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炸弹,对周边居民构成极大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该负责人说。

  铁腕“双禁”动真格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月2日,位于市区三环路内的塘汇街道御华名都小区业主王某某不顾禁令,擅自燃放烟花爆竹,被正在附近巡逻的该街道城管队员当场查获,并被传唤到塘汇派出所接受处罚。“本来想图‘喜气’,结果落得个违法的坏名声,以后再也不做违反禁令的傻事了!”王某某表示真心接受处罚,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扰民休息,而且不安全,如果以后亲戚朋友要放鞭炮的,也一定会劝止他们。

  据介绍,元旦期间,全市共查处了三起燃放烟花爆竹的违反市政府规定行为。与此同时,开发区内的烟花爆竹库存点及个别居民也主动上交了剩余的烟花爆竹,分别为31箱和3箱,以实际行动响应“双禁”工作。

  “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无论是办喜事还是迎接新年,换一种活动方式和传统陋习告别,比如说在规定时段敲锣打鼓、舞龙甚至腰鼓队等来替代既刺耳又污染环境的烟花爆竹,既喜气又环保,一样能够弘扬根植于内心的传统文化。”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区鼓励商铺及市民主动上交烟花爆竹,可就近交到各街道安监中队,也欢迎百姓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点。

  下一步,开发区将持续推进“双禁”督查工作,使之常态化,并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倡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消除传统陋习的束缚,让老百姓过一个“安心年”。

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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