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家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还是企业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都不应该随意倾倒,这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也容易污染到我们生存的自然环境,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的,还将受到法律制裁。
“真是没想到,倒个垃圾也会涉嫌违法?竟然还惊动了警察。”近日,在吴兴区八里店镇陆旺村附近的一个石矿边,某工厂的职工沈师傅因为在路边随意倾倒企业建筑垃圾被村民举报,八里店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及时制止,责令其自行清理干净,否则将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在现场,记者看到沈师傅驾驶的是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车斗里装着满满的建筑垃圾,路边则堆放着许多碎玻璃和碎石块。“最近,经常有人开着三轮摩托车来这里倒建筑垃圾,其中还有一些碎玻璃,不知道扎破了多少电瓶车轮胎了,我们也担心这些垃圾会污染村里的环境。”村民陈大伯说。
出警的民警告诉记者,不管是生活垃圾还是建筑垃圾,都要经过非常复杂的程序才能得到处理。垃圾处理过程一般分为收集、运输和末端处理阶段。垃圾末端处理一般有回收处理、循环利用、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综合处理等。不管哪种方式,都要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如果市民违反规定在河道、沟渠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就属于破坏水源地保护的行为,执法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法规给予处罚。如果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我们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吴兴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他们首次对一起非法倾倒生活垃圾以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据了解,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饶某伙同嵇某(已刑拘)以122万元的价格在湖州租了一个矿坑。 2016年4月期间,饶某、嵇某在明知生活垃圾不能随意倾倒的情况下结伙杨某(已刑拘)从外地运来生活垃圾1500余吨倾倒在该地,并从中获利。经评估,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超过30万元。
党报热线提醒广大市民:不管是家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还是企业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都不应该随意倾倒,这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也容易污染到我们生存的自然环境,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的,还将受到法律制裁。良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共同来维护。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