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许某在天台县蟹渚村的沙场生产时私设暗管,多次在夜间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直排始丰溪,严重影响始丰溪水质。4月15日,许某因违法排放污染物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必须打赢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攻坚战”目标,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以市、县、乡、村四级“河道警长”制和涉水项目警官制为抓手,主动作为,全力护航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昨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截至4月,全市公安机关各级“河道警长”参与巡河620余次,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70起,破获涉水案件6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4人,行政拘留44人。
在日前我市公安部门通报的剿劣“十大典型案例”中,违法排放行为所占起数最多,达到了六起。如去年9月至12月,玉环楚门镇台州某铜业有限公司在清洗车间未报批环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公司负责人范某与车间主任欧某、杨某等便擅自建设酸洗槽、发黑槽进行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经鉴定,废水严重超标);今年4月6日,范某等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逮捕。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此零容忍打击为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推进扫清了障碍。除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外,非法捕捞水生动物、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盗窃破坏治水设备和河道安全设施、黑恶势力插手干扰破坏涉水工程等也成为公安部门的工作重点。今年2月15日下午,黄岩朱某、杨某、曾某等人纠集上百名村民,指挥张某驾驶叉车,将市级重点工程江心屿水体公园75米多围墙全部推倒,阻碍涉水工程推进。4月10日,朱某、曾某、杨某等人因涉嫌毁坏财物罪被逮捕。
在重拳出击的同时,我市公安部门健全了河道警长及剿灭劣Ⅴ类水体联系民警体系,将剿劣护航工作与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建设年的总体部署有机结合,增强主动预警预测预防意识,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各类涉水环境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妥善化解此类矛盾纠纷3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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