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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课堂·如何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
2017-05-09 17:56:30来源:安徽日报

  《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日前印发实施。对应预警级别,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4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II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应当视情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建议性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有,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对火电、钢铁、石化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加密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道路扬尘以及各类细粉料堆场扬尘监管;加强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监管;禁止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

  建议性措施有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I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应在I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加大污染排放企业和单位限产比例和污染消减量指标;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停止渣土运输作业;对部分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限产措施;视情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应在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累计削减30%以上;城区内燃煤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累计限产30%以上;主城区范围内,散装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新能源汽车外)停止上路行驶,视情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等部分号段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视情采取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措施。

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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