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昌县美丽城乡办传来喜讯,全县共有6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占全年整治项目的70%,三年整治任务迎来“开门红”。
“按照现有审批制度,今年200多个项目,能过审立项就不错了,根本无法按时完工。”遂昌县美丽城乡办主任王朝辉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时间紧、任务重,项目上马前的“审批”是整治过程中最令人头痛的问题。
先做规划,发改部门做可研,立项,施工设计,图审……王朝辉扳着手指,一口气数出了10余个审批程序。
今年遂昌全县要完成首批6个乡镇的考核验收,而这些繁琐的审批事项,最快也需要半年多时间才能结束。“总不能让乡镇干部们把大半年的时间,都用在审批上吧?”王朝辉告诉记者,审批不提速,进度起码要推迟半年。
把审批制度改革应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遂昌的“解题思路”——“审批后置”等措施不断为项目松绑,极大提升了整治效率。
遂昌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遂昌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办法》,乡镇(街道)可自行发包预算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人员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边设计边施工;对难以按现行计价依据确定造价的零散整治类项目,可先行施工按实结算。
这些措施极大提升了项目“上马”的速度,但随之而来便产生了另一个问题。没有审批,项目上马后,运作、资金、建设该如何管理?
“审批后置不是不审批。”王朝辉解释说,这些措施并不是放松了审批条件,而是要加强规划引领,将相应的审批都要求融入项目规划之前,确保规划通过后即可开工。开工后边建边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配合遂昌建立的函告制度、督查排名制度、督办单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地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完全打通了小城镇整治中的“任督二脉”。
如今,在高坪乡,主入口停车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彻底解决了赏花游客“停车难”的窘境;同样在大柘镇,2000平方米的茶叶交易项目的建成,全镇90%以上的茶叶交易走进茶青市场交易厅;而在龙洋乡,总投资为90万元的绿化工程与周边白墙黛瓦的徽派建筑相映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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