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我们美容店全北京40家连锁,现在搞活动可免费领取护肤品。”
“真不花钱,好几种免费产品可选,先到我们店里看看?”
“就在二层,不麻烦,免费的那还能不要吗?”
……
近日,记者暗访北京多家美容机构,一连串免费体验和免费产品背后,遭遇的却是重重的消费陷阱。
免费美容体验:
强制消费露出马脚
北京市朝阳区读者刘女士举报一家美容院,打着“免费领取奖品”的幌子让消费者进店接受服务,之后却以种种理由设置消费陷阱逼消费者买单,刘女士就这样消费近千元。
“一位销售经理带我进了美容院,才知道不能把赠送的护肤品带走,要在店里做皮肤测试,随后就是洗脸、测验、护理……短短半小时,这位美容师告诉我消费了880元!”
5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刘女士遭遇强制消费的这家位于朝阳门附近的美容院。刚走近商场正门,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就向记者走来,热情地介绍可以领取“免费护肤品”的活动,“我们家店面是北京40家连锁之一。”
坐电梯上到二楼后,记者左手边看到了一家很小的店面。
大约不到十平方的接待室墙壁上摆着很多护肤条幅,淡紫色的橱柜灯光把市面上不常见的护肤品烘托得很高档,门口小沙发上摆着几盘小吃,两个穿着粉色短袖的中年女子在沙发上磕着瓜子闲聊,看见“经理”带客人进来,其中一位女子立刻站起,接待记者走进了一个小包房,经理叫来一位美容师,开始为记者检测皮肤。
躺在包房床上,美容师开始为记者洗脸、涂抹没有包装说明的“护肤品”,记者反复向美容师确认是否免费,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完成了“晒后修复护理”,这时美容师才提示:“所用护理品拥有最高等级的修护功能,具体消费情况要看用量,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我不止一次确认是不是只做免费测验,这个费用我不交。”看到记者态度如此强硬,刚刚进门的经理大喊道:“皮肤有问题还不做修复?免费测试已经属于优惠了!”
僵持不下,记者拿起手机佯装报警,经理态度缓和下来,“既然不想做就不做了,这次护理就当免费送。”记者从美容院出来还未远,身后仍是经理的抱怨,“没有钱来什么美容院,还真想天上掉馅饼啊?”
走出商场时,记者看到又有两位中年妇女跟随之前的“经理”走进美容院,推销的仍是“免费体验”和“免费护肤品”。
免费美发设计:
藏在隐性消费环节后
记者在暗访观察中发现,在一些美发造型设计店里,各类消费陷阱五花八门,以“免费造型设计”、“免费服饰搭配”为诱饵,多数消费者都不得已接受消费甚至办卡。
5月6日和7日是双休日,记者来到被举报最多的朝阳区富力广场附近进行暗访,商场一层遍布着某发型设计店的推销人员,以“免费设计造型和提供服装搭配”引诱逛商店的消费者,而且多数是2-3个人围堵一位路人。
记者在富力广场一层徘徊30分钟时间里,被同一家店的三拨导购人员“围攻”,可进入该发型设计工作室后,才发现免费设计头发造型只是个噱头,前提是先进行洗发和头发护理等自费项目,而免费的服饰搭配也必须先购买修饰胸针等饰品。
不过,这些隐形的消费项目,都是在结账付款时才被告知。记者身边一位女士对“免费设计”产生的500多元消费项目产生质疑,这时店员忙解释,该女士先做了护理,后做了软化,这些项目之后才能做设计,不然头发无法固定。与此同时,这位店员推销自家原价3600元的会员卡,现在可享受1800元的五折活动价,此次消费的500元即相当于抵消,多次协商之后,这位女士最终妥协,在美发店办了卡。
律师建议:
做好证据保存,报警维权
免费诱饵、诱骗消费和强制消费现象在我们生活中不少见,尤其是美容和美发行业,经常被媒体曝光。
2017年4月,据荆楚新闻网报道,湖北武汉黄陂区王女士在听信“免费美容”后,被骗7000元,经民警调查,该美容院以免费美容为由诱骗顾客进入店内,骗取顾客办卡,诈骗金额达累计十多万元。
2017年1月,据半岛晨报报道,大连甘井子区一位70岁的老人听信导购“免费泡脚”,在该美容院累计消费16800元;2016年11月,重庆晚报报道江北区一位消费者为领取纪念品被强制消费4000元。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北京市鼎弘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美容院如此强制消费,或设置消费陷阱属于违法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报警,请求公安部门对涉事机构进行调查;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举报,维护作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受骗者还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药监局投诉,对所用产品是否合法进行调查。
该律师提醒,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交钱票据和会员卡之类的证据,如果不能归还所交欠款,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有消费都是强制性消费,可以向法院起诉商家。
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辛栋曾对美容受骗者提出建议,很多消费者明明上当受骗了,也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致使此类案件频发。辛栋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该签的合同一定签,该要的发票一定要。如果权益受损,一定要立即拨打12315申诉举报。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