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深入实施“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是我省优化环境、改善民生的创新之举,是谋划实施“大花园”建设行动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迈向“两个高水平”的重要载体。本报今起推出“无违建”创建系列报道,展示淳安县、象山县、温州市洞头区、安吉县、诸暨市、浦江县等全省首批6个“无违建县(市、区)”建设美丽浙江、推进“无违建”建设的好举措、好经验。
浙江在线8月7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金许斌) 淳安县威坪镇居民李立的民宿过两天就要开业了,从最擅长的桑蚕养殖转行做民宿,李立有自己的想法:“经过多年的拆违工作,威坪镇生态环境大有改善,不再是过去脏乱差的集镇了,生态旅游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2014年3月,为建设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和“美丽杭州”实验区,加快推动“秀水富民”,一向以生态立县的淳安正式启动“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经过3年的努力,淳安正式入围我省首批“无违建县(市、区)”。
“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启动之初,淳安就立下了标杆,要在省市明确全县80%以上的乡镇达到“无违建乡镇”标准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实现乡镇、村“无违建”的全覆盖。面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拆违工作,淳安用70天时间,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考核和督查机制;制定了一套经过反复论证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开发了一套违法建筑拆除信息直报的系统;建立了一户一档一表,使每一幢房屋都有“身份证”。
在此基础上,淳安按照“月月有目标、天天有进度”的工作要求,制定“无违建县”创建作战图,组织全县力量向违法建筑宣战。截至2016年12月,全县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71余万平方米,实现存量违建清零;拆出可利用土地1590余亩,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此次淳安获得“无违建县(市、区)”称号,不仅因为实现存量清零,在规范违法建筑缓拆这一难题解决上也为全省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板经验”。在3年的“无违建县(市、区)创建”行动中,如何处置那些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住房审批手续不全、且属于农户唯一住房的小体量违建,是各地面临的“焦点难题”。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淳安出台《关于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暂缓拆除条件的通知》,明确缓拆标准。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严重影响消防和使用安全、行政处罚作出后至今未处置到位、影响省市县重大工程建设等违法建筑一律不得列入缓拆范围内。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缓拆建筑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缓拆建筑的认定准确。
经过上下几轮复核,淳安对不符合缓拆条件的坚决予以处置,最终认定缓拆量从3万余平方米降至7574.72平方米。2016年又根据省验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缓拆违法建筑的条件进行了进一步修正,对7574.72平方米缓拆违建再次逐一核对,逐宗明确处置方式,到2016年5月底已全部处置到位。
淳安“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拆违不是终点,要实现秀水富民,关键还要防违、控违。淳安通过两个多月20余次的反复研究论证,先后到162个村上门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1+3”的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实施意见、3个配套子文件。为防止新的违法建筑出现,淳安还创新推出了农村建房“挂牌施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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