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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倒建筑垃圾 物业公司被罚
2017-08-29 09:05:20来源:金华日报记者 徐枫

  6月18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中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将建筑垃圾倾倒在马路上,占地面积28平方米,现场无装载车辆,无处置人员。

  经调查,这些建筑垃圾是市区一家物业公司室内装修中产生的,主要是废弃的袋装碎石及轻质砖等。这家公司雇人将这些建筑垃圾堆放到公司门前的解放东路上。执法队员给这家公司下发了接谈通知书。按接谈通知书要求,物管公司负责人来到中队接受调查询问,承认了在街头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这家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属随意堆放建筑垃圾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对该物业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100元。

  7月21日,该物业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缴纳了罚款。

责任编辑:陈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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