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朱斌)“省控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82.4%,无劣V类水质断面;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2.7%。”在今天上午召开的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省环保厅厅长方敏在会上总结回顾了2017年全省环保工作情况,并对2018年狠抓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明确的部署。
五年来,浙江省环境保护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全省环境也得以持续改善。2016年“水十条”考核名列全国第1,“大气十条”考核连续3年优秀,国家首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我省名列前茅,一次又一次荣誉的取得,是我省环境持续改善的见证。2013-2017年,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上升18.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减少12.2个百分点;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4.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下降36.1%。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超额完成。
全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现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面临的形势,方敏强调:“尽管我省环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还有不平衡不充分的领域和环节,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足、长效治理机制不完善仍是突出短板,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打造与“两个高水平”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任重道远。”
无劣V类水质断面 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302天
2017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7年,是环保工作面向新时代、创造新业绩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全省环保工作也交出了满意的答卷,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环境质量继续改善。
各地市环保局参与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讨论
在污染防治方面,列入整治计划的58个县控以上劣V类水质断面和16455个劣V类小微水体完成销号,省控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82.4%,无劣V类水质断面,提前完成国家“水十条”下达的消劣任务;深化治气七项行动,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2.7%,在全国率先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发布体系建设,建成清新空气监测站点63个,并实现数据联网。
在环境执法方面,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611件,罚款8.05亿元,移送公安案件1215件,行政拘留727人,刑事拘留1048人,持续打造全国环境执法最严省份,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
在制度改革方面,坚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互动并进,制定实施《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完成全省环保系统33项办事事项的“八统一”规范,通过网上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快递送达等方式,厅本级实施的17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推动出台《浙江省河长制规定》,修改或废止11部环保地方性法规规章。
整治“低小散”200家 建立230个“污水零直排区”
2018年狠抓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擘画了新的宏伟蓝图。到2020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环保工作的根本指南和根本遵循。”方敏强调。而2018年也将围绕这一宏伟蓝图,高水平开启新时代浙江生态环保工作新征程,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确保地表水、空气质量以及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支撑。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水十条”中期评估,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制定实施功能区水质达标方案,确保103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全面完成污水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各类污染源排摸工作,推动创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3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200个;加强涉水行业环境管理,完成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整治200家;全面规范入海排污口,完成100个整治提升任务;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开展千岛湖、长潭水库、珊溪水库等19个省级以上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完成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完成重点行业290个治理项目;抓好钢铁、水泥、玻璃和工业锅炉等行业领域废气处理设施深度改造,完成100个改造项目;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全面实施轻型柴油车国Ⅴ标准;推进农业农村废气污染治理,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加强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2018年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开展化工、印染、电镀、有色等8个重点行业关停、搬迁等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确定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等级,形成全省污染地块名录;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整治提升,到2018年底,全省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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