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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开“美丽”保卫战 浙江四部门联合启动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06-06 20:44:01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陈婷 通讯员 朱智翔

  浙江在线6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婷 通讯员 朱智翔)“河道检察官”上岗,与河长联合巡河,这是浙江多年来探索实践“检察”守护河湖、保护生态环境的缩影。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于近日联合启动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河湖环境的违法行为,用“检察蓝”守护“河湖美”,还人民群众更好地水环境、水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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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南明湖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共同守护“美丽河湖”环境

  水清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虽然已遍布之江大地,扮靓了美丽浙江“大花园”,但是破坏水环境的行为仍时有发生,美丽的河湖也会偶尔沾染“污渍”。为了使浙江的河湖永葆“美丽”,席卷浙江河湖的“美丽”保卫战正式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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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盐仓大河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前几天,嘉兴海宁市运用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检察机制,顺利办结了一起环境违法案件,并让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赔偿。”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案为非常规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案,涉案人员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收集废弃油漆桶的经营活动,并将收集来的废弃油漆桶经压榨或不经任何处理直接堆放在泥地上,数量达21.2吨,严重污染了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案发后,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涉案人员当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自愿赔偿13万多元,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聚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开展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是着眼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水’主题,通过我省生态环境、水利建设、治水工作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相互协作,进一步检视我省‘五水共治’先行地的工作成果,聚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构建水美、岸美、产业美、环境美的新时期和谐水生态环境。”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傅国云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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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柯城区庙源溪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据悉,该行动将用一年时间重点查办5大类案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具体包括:非法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水域、非法围垦河道、湖泊;未达标废污水排入河道(湖泊)水域;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弃置矿渣、石渣、垃圾、固体废物、偷排泥浆;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采砂(石)、取土,不按许可内容采砂(石)、取土等行为,以及行政机关未依法对上述行为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以行动为载体,做到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美丽河湖’,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马青骏说道。


标签:生态环境;河道;守护;浙江省;湖泊责任编辑: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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