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政府获悉:《甘肃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发布。到2020年,甘肃力争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2535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2463.60万亩,新增湿地面积9.45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显著增加。
《方案》提出,完善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建立县级以上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探索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湿地管护员制度。将全省湿地面积落实到各市州、县市区和相关保护区,加强湿地用途监管,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同时,制定湿地生态状况评定标准和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规范,构建省级湿地生态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对湿地破坏严重的地区或有关部门,甘肃将对湿地保护管理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并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违法利用湿地行为,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由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恢复原状;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恢复原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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