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海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海盐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与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舆论氛围,推动执法检查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海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江莺参加会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绿色发展、清洁发展、循环发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打好的一场“硬仗”。按照海盐县委“三优海盐”建设决策部署与拆违和垃圾分类推进战的要求,结合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海盐县人大常委会于今年采取上下配合、协同作战的方式,在全海盐县范围内开展以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为重点的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分准备、检查、审议3个阶段进行,时间为4月至12月。为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前期海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人大执法检查和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学习,并成立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同时,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在调查摸底和征求有关镇(街道)和海盐县级有关部门意见、整理群众涉废来信来访的基础上,提出了执法检查实施建议方案。
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关系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牵涉面广。本次执法检查“剑指”五大重点,即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情况、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监管和进口固废管理情况、固废处置能力建设情况、固废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和监察执法情况。
黄江莺在会上说,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三优海盐”建设,突出人大政治担当的重要举措,是海盐县人大围绕海盐县委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建设“法治海盐”,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切实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同时,黄江莺强调,此次执法检查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检查内容多,要使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必须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扎扎实实做好执法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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