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绍兴市环保局与公检法司法联动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绍兴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联络室、市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市中级法院与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同时揭牌。这意味着,绍兴市正式启动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环保、公安、检察、法院将携手共担环境执法的职责使命,合力共护绿水青山。
绍兴市环保局与公检法司法联动办公室成立后,将协同支持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联络室、市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市中级法院与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开展工作,会同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开展重大环保执法工作。加强全市重大案件会商和协调,对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检察提前介入,法院及时指导,把公安部门的高效执法、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人民法院的公平审判、环保部门的依法监管有机融合,形成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水平和效率。
事实上,绍兴市早就开始了环境联合执法的探索。2012年12月,绍兴市成立了全省首个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联络室,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侦办、应急处置等制度;2014年,绍兴市公检法司环5家联合出台了《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日常联系等工作机制,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取得了良好效果。仅2017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3189起,同比增长118%,其中刑事移送59起208人,同比增长170%,治安拘留78起132人,同比增长23%。
“通过建立完善公检法驻环保协调联络室,全面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形成‘护航绿水青山,助推金山银山’新模式,使我市环保联动执法工作进入了全新阶段。”绍兴市环保局局长张永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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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中级法院与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主要职责:通报交流相关信息,研讨环境执法与司法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
绍兴市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主要职责:对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活动和公安机关对移送案件的立案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对环保执法的专项检察工作以及环保公益诉讼工作。负责惩治环境犯罪、加强环保执法工作日常联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建立双向案件咨询制度。
绍兴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联络室主要职责:联合环保开展联动执法,强化排查力度,指导、参与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严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环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行为。协助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和危险废物(含危险化学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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