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同时结合《海盐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日,海盐县各镇(街道)与辖区内总计4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签订,一方面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明确要承担的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预防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从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防治“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履行危险废物依法处置责任、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等方面入手,加强监督管理,预防现有建设用地新增土壤污染情况的发生。
据了解,目标责任的落实,将强化企业对土壤污染的防治意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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