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林业局联合梅溪镇,在该镇独山头村开展“林长制”宣传推进活动,对林区隐患进行排查,并举行森林消防实战演习,推进“林长制”进一步落实,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水平。
“各个乡镇街道都要开展林长制集中推进活动。”县林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徐军民说,9月份是“林长制”的集中推进月,按照计划安排,各个乡镇将结合本地实际,对林区管护中的重点问题,以“林长制”开展推进,一方面落实该项制度,另一方面有助于问题解决。
据了解,我县“林长制”为全省首创,并已成功列入2017——2018年浙江省省级及以上重大改革试点。去年8月正式实施的“林长制”,是我县继“河长制”“路长制”之后,第三个在健全环境综合治理协同机制方面的制度。
根据我县林区分布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林长制”共分为三级,覆盖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林区。其中,一级林长由联系乡镇(街道)县领导担任,二级林长由所在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三级林长由所在行政村(社区)领导担任,各级林长是所负责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全县共有220名“林长”。
“‘林长制’的效果非常明显。”徐军民说,已被全省推广的“林区警长制”也被纳入到“林长制”工作中,成为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通过各级林长的巡查和协作,今年1至8月份,全县森林火警、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和28%。
“‘林长制’对提升林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有重要作用。”徐军民说,这对我县争当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加快建设中国最美县域具有重要意义。
而根据“林长制”的工作推进计划和目标,在2018年年底前,我县高速、省道、景区道路、县级湿地保护区、水源保护地两侧第一山脊线没有新增的毁林开垦及非法占用林地现象;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消防实现精细化管理,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抓好重要节点森林彩化与珍贵树种用材林建设,对古树名木实施保护工程,推进美丽森林村庄、美丽森林公园、美丽森林河道和美丽森林道路建设。
到2019年年底,要力争完成森林抚育任务10万亩,实现高速、省道、景区道路、县级湿地保护区、水源保护地两侧第一山脊线生态修复90%以上,完成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63.2万亩,营造珍贵彩色森林1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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