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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聘请专职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8-11-02 09:38:54 来源:绍兴日报 见习记者 唐洋洋

  “柴油车的环保专项执法,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规定等。”昨日,在绍兴市环保局内,新上岗的专职法律顾问陈芳斌,为环保执法人员解答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疑问。

  据介绍,重点监管企业多、执法人员偏少、执法程序规范要求高、法制人员缺乏等均是环保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我市出台了《绍兴市环境保护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聘请6名律师作为专职环保法律顾问,每周两次在市环保局驻点,点对点提供咨询服务,推进环保法治建设,规范环保行政执法水平。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建立专职环保法律顾问考核奖惩及退出机制,从2019年开始在全市各区、县(市)全面推行环保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标签:法律顾问;环保法律;柴油车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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