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盐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排查时发现,位于武原街道的海盐秦山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有大量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生活大件垃圾混合堆放。执法人员迅速与武原街道联系反馈,武原街道历时3天将该处垃圾整治清理完毕,共清运垃圾159车。
根据《关于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自1月14日起对全县各镇(街道)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堆放点开展大整治大排查行动。
行动中,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成立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镇(街道)及时对辖区内垃圾堆放点开展排摸,重点加强拆迁区域和闲置地块周边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力度,并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排摸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对接。
“我们组建了3个行动小组分赴各镇(街道)垃圾堆放点进行巡查排摸,共排查出问题点位90多处,一一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按照整治工作内容,一部分问题由村(社区)自行进行整治,拍照留档;一部分问题由镇(街道)确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
根据各镇(街道)汇报上来的排查整治情况,3个行动小组随机对反馈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发现,大部分镇(街道)通过实施清运垃圾、围垦覆土、建规范性垃圾临时堆放点等措施,对不规范垃圾堆放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治,进展情况良好。
围绕“精致、细腻、整洁、有序”的城市管理目标,在问题点位完成整治的基础上,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对于规范性垃圾临时堆放点,由各镇(街道)加强后期管理,及时搭建围栏,防止偷倒、乱倒现象再次发生;对于非规范性堆放点,由各镇(街道)加强空闲土地的开发利用,并开展经常性巡查,对发现的偷倒、乱倒者进行处罚,积极探索建立城市标准化执法管理体系。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将督促各镇(街道)继续加大对违法倾倒、处置和不规范贮存等问题的排查力度,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治,并要求新农村小区建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强对偷倒、乱倒现象的处罚力度,确保重点区域内堆放点堆放有序、合理;加强临时堆放点管理,切实做到日常管理到位、周边环境整治到位、污染防护到位、检查督导到位,并做到“五个有”,即有围挡、有监控、有标识、有制度、有门卫;建立不定期巡查机制,促使全县市容镇貌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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