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三大结构优化调整,以推进清洁取暖、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截至2018年底,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8.2%。
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德州市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同时,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的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深入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德州市对已掌握的窑炉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摸清工业炉窑现状,建立详细管理清单。
为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德州市从实际出发,在优先保障2017年已开工的居民“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季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坚持先立后破,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改造的,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为保证责任落实到位,德州市大气办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月排名、季考核,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进行预警。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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