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婷 仲瑶卿)3月23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污控科科长胡海华一早便来到了当地的一家电镀企业,告知该企业本次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相应的调整无需重新报批,只需将所变动的情况在排污许可证中进行变更,并现场帮助企业环保专员提交了变更申请。
现场帮助企业环保专员提交了变更申请
“这样真的是太好了,不需要重新递交环评,节省了很多精力和时间。”该电镀企业负责人表示。
胡海华告诉记者:“这家企业虽然产品规格略有调整,但产品性质未发生变化,生产工艺也基本相同。虽然设备数量有所增加,但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总量没有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化,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我局决定企业只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相应的变更,后期做好相关原料的购买记录和设备的使用记录,便于我们进行证后监管即可。”
企业正在加装污染物处理设施
据了解,2017年浙江进入新的“持证排污”时代,排污许可证,成为了浙江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目前德清已完成了19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8月底前将实现全县6000余家企业、加油站、医院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全覆盖。
“排污许可证既是企业的守法文书,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依据,但如果证后管理体系不健全,排污许可证的实施效果将受到严重影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局长张铧表示。
企业环保自巡查
提升排污者环保责任意识
对于排污单位来说,如果说取得环评批复是获得了建设项目 “准生证”,而取得排污许可证则是获得了 “出生证明”,但这只是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第一步,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才是企业生命周期的 “建档过程”。
如何让企业自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证其按证排污、自证守法,成为了生态环境监管部门面临的一道必答题。
德清在探索证后监管中,创新推出了“企业环保自主巡查系统”。
“系统每天会派发当日检查事项,企业环保专员需依照任务单逐一排查,每到一处,便扫描贴在设备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数据,并拍照上传系统。”胡海华告诉记者,系统每天下发的任务单对应该企业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重点检查生产设施、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企业在“自巡查”系统的帮助下,开展自行监测,上报执行报告、完成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确保了生产稳定运行、按证排污。
数据信息共享
让依证监管“活”起来
监测和记录,是排污许可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排放标准等相关规定能够执行的重要保障。
“2019年3月,我们通过在智慧环保App在线监测数据发现,一印染企业废水排放量呈规律性变化,水量从140吨/小时降到20吨/小时,监测结束后又恢复正常。”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新安环保所副所长胡延辉介绍道。
发现异常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执法人员赴现场突击检查,发现导致废水量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运作的根本原因,是该企业私自扩大了生产规模。当即要求企业停产整改,淘汰落后产能,保留下来的生产设备需重新登记,并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申请。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需环境管理部门的分工和合作,为了进一步完善证后监管体系,德清在探索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中,实现了移动执法和数据监测的实现互联互通。
执法人员可通过移动执法平台,对企业进行日常监察,现场上传监察记录,实现了现场执法数据的快速传输;若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发现问题,还可以通过移动终端执法取证,向监测站派送“采样交接委托单”,监测站也会第一时间传回样品的检测数据,完成相应处罚和后续督查工作。实现了现场执法数据的快速传输,让监管、监测的联动更加高效。
以“智慧环保”为依托
最终实现环保大数据管理
经过三年的试运行,德清逐渐建立了信息化监管模式,以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为依托,日常企业自主巡查、定期环境监察相结合,监测数据和移动执法检查记录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的,“智能化、信息化”证后管理模式。
在张铧看来,德清正在探索的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各种数据的“植入”和功能的叠加,而是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推动排污企业环保诚信体系的建立。
据了解,德清已经在全省率先建立动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于2019年7月1日开始实行,采用动态记分制,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五个等级反映企业当前的环境信用状况。目前已有76家企业纳入该评价系统。
“接下来,将继续健全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体系,探索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拓展公众监督渠道,形成政府综合管控、企业依证守法、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张铧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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